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3528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5〕2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6-10 |
厅直各单位:
为抓好年度目标责任落实,促进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时间、进度双过半,现就2015年度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6月20日—7月10日。
二、考核内容
一是厅直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二是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推进情况;三是全省交通运输会议安排部署等省厅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是全面自查总结。厅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省厅重大决策措施,全面自查总结上半年工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向省厅上报上半年目标任务自查报告。
二是重点抽查核实。对关系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以及当前交通运输行业稳增长大局的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省厅将组织实地抽查核实。
四、结果运用
上半年考核情况在全系统公开通报,对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以一对一形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专项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考核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定。
五、有关要求
(一)厅考核办要牵头做好半年考核各项组织工作,务求实效,尽量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报告。
(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配好做好实地核查工作。
(三)各单位、各重点项目要以上半年考核为契机,全面盘点年度工作,寻找不足和短板,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均衡推进。
(四)厅直各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同时,第二季度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要通过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送。
联系人:李 超 88869182
李建奇 8886902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9日